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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人寿四川分公司以案说险丨依法合规行使“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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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女士接到称某理财公司理财顾问的来电,为女士免费进行保单检视。获取王女士保险产品信息后称女士之前购买的重疾保险没有包含轻症疾病,诱导女士将现有的重疾险退保,购买其推荐的包含轻中重症疾病保障的新产品,并称可其办理“全额退保”减少退保损失,退保成功后支付“手续费”女士将自己的多份保单信息,身份信息告知了对方,对方迅速以女士名义写了投诉信件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保。保险公司收到王女士的投诉后,第一时间上门寻找女士处理投诉,了解到王女士要向理财顾问支付“手续费”,劝告到王女士“理财顾问”只是想赚取大额的“手续费”,经过处理人员的耐心讲解,女士一家的健康保障得以保留,同时切断了和“代理退保”的联系。

【案例分析】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保险公司受理王女士的投诉并积极处理维护金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之依法求偿权

【消费风险提示】

大家人寿四川分公司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

一是谨慎理性办理退保。消费者应对“代理退保”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应了解所购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和退保损失等重要信息,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谨慎理性衡量退保的必要性

二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勿将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重要单证轻易转交他人,以免被非法使用。

三是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消费者如对保险合同有疑问,可访问保险公司官网、拨打客服热线、亲访保险公司等正规途径依法合理维权